“我家阳台成了别人家厕所?!”
某地一业主家阳台,三年来天天都在渗水发臭,洗衣服都得捏着鼻子。
起初还以为是自家防水没做好,修了又修,钱花了不少,问题却一点没解决!
直到有一天,楼上邻居一句话,直接让她当场崩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吧。
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王女士正在晾衣服,忽然闻到一阵浓烈的异味,低头一看,阳台地面居然又渗出一滩脏水!她瞬间崩溃:“这都三年了,怎么还没完没了?!”
当即,她冲上楼敲开了邻居张先生的家门,想要问个明白。
张先生却一脸无所谓地说:“你家阳台渗水关我啥事?”王女士越想越气,赶紧请来物业检查。
结果让大家都瞪大了眼睛——原来,张先生三年前私自把卫生间下水管道改到了阳台排水口!
等于每次他家冲厕所,污水都往王女士家阳台流!
王女士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自家卫生间的脏水,竟然天天往我家阳台灌?这真的不是在折腾人吗?!”
更让人气愤的是,面对证据,张先生竟然冷笑一声:“有本事你拆啊,反正我不修!”王女士当场无语:“阳台都快泡烂了,我还得忍你多久?!”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自家阳台成了邻居的厕所?这还让人住吗?!”、“遇到这样的邻居,真是防不胜防!”
2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楼上邻居私自改动排水管道,导致楼下业主长期受损,究竟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及共用管道设施,因擅自施工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人士这样看:本案中,张先生未经许可,私自更改排水走向,导致污水渗漏到王女士家,不仅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私自改造都是明确违规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意思很简单,张先生不仅要立即恢复原有管道结构,还要赔偿王女士这三年来因渗水带来的经济损失、清洁费用,甚至涉及到房屋价值贬损,都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更离谱的是,张先生拒绝协商、态度蛮横,甚至对物业、业主的合理诉求不予理睬,已经构成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持续侵害。
专业人士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受害业主可以先固定证据,再通过业主委员会、物业或相关主管部门介入,必要时可报警解决。
最终双方协商,王女士获得了由张先生承担的全部维修和清洁费用,张先生被责令在限期内恢复原有管道,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
阳台本是自己的生活空间,谁能想到会变成“邻居的厕所”?!
损坏他人财产、影响他人生活环境,本是天经地义要负责的,但谁能想到,竟然有人敢如此明目张胆地私自改管道,连协商都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态度!
有网友热议:“遇到这样的邻居,真比遇到熊孩子还闹心!”也有网友表示:“自家房子都不能安心住,谁来保护业主的权益?”
专业人士再次提醒:房屋管道、结构改造,必须经过物业和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改动不仅违法,更可能给自己和邻居带来巨大麻烦。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