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5】7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及市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066.85万元;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东西两校区间设置地下通道下穿学苑街。主通道位于东区西1门北侧,净宽19米,长约60米,通道顶板埋深约4米,通道共设置5处出入口,其中东侧南北各设置一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1门及西2门,西1门处出入口为 1:2梯道,梯道长度约63.4米,西2门处为 1: 12 坡道:坡道长度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均为11.4米。西侧南北共设置3 个出入口,南侧出入口对应西区东1门,为坡度1:8道,净宽11.4米,长约86米。北侧2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区临时出口及东2门,临时出口处出入口为1:2梯道,长约23.7米,东2门处出入口为1:12坡道,长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度均为6米,5处出入口位置均需占用现状道路外侧绿化带及部分学校内部路。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8.34579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一年。计划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2.4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1 09:00至2025-11-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6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保定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4)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 兰亚红 ,联系电话: 0311-8308685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5015753
电子邮箱:bdzbbtscl@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路88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邵萍 |
联系人: | 兰亚红 |
| 电话: | 0312-3105121 |
电话: | 0311-8308685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